多地公安局發布倡議書,呼吁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在商業往來中拒絕賒賬交易,以防范經濟糾紛和合同詐騙風險。這一倡議在外貿貨代行業引發關注——許多從業者坦言,公安機關的提醒雖令人暖心,但在國內貿易的現實環境中往往‘然并卵’(網絡用語,意為‘然而并沒有什么用’)。
外貿貨代企業長期身處國際貿易鏈條,對信用交易的風險管理較為成熟,通常采用信用證、預付款等相對安全的結算方式。當業務延伸至國內貿易時,許多企業卻陷入‘賒賬困境’。一位貨代公司負責人表示:‘公安的倡議我們舉雙手贊成,但國內生意場上,有時不用賒賬根本拿不到訂單。尤其是面對長期合作客戶或強勢買方,要求現款現貨可能直接導致客戶流失。’
這種現象背后,折射出國內貿易生態中的深層次矛盾:一方面,買方市場下中小企業議價能力弱,為維持業務不得不接受賒銷;另一方面,社會信用體系尚不完善,違約成本較低,導致‘三角債’問題屢見不鮮。公安機關的倡議雖指向風險防范,但未能觸及商業習慣和行業潛規則的根本。
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地區公安機關在倡議書中還列舉了賒賬引發的典型案例,包括以虛假交易套取貨物、拖欠貨款后失聯等行為。這些案例警示作用明顯,但企業經營者普遍反映,在市場競爭壓力下,‘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’仍是常態。
要打破這一僵局,除企業自身需強化風控意識外,更需要多管齊下:完善商業信用信息平臺,讓失信行為無處遁形;推廣供應鏈金融等替代方案,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;加強商事合同執法力度,提高違約法律成本。只有當拒絕賒賬不再意味著失去市場,公安機關的暖心倡議才能真正落地生根。
當前,在構建新發展格局背景下,國內貿易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。公安部門的倡議是一個積極信號,但破解賒賬困局仍需企業、行業、政府形成合力,逐步重塑更健康、更安全的商業信用環境。